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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9-10 09:17
为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,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,近日,农业农村部、中央农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、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《方案》要求,健全财政优先保障、金融重点倾斜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,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,促进“三农”领域投入结构不断优化。到2030年,基本建立与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、结构合理、方式科学、质效并重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,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弱项、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。
《方案》提出,健全多元投入格局。发挥现有资金渠道作用,积极支持农业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文明乡风建设,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。保持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及省市两级投入资金规模稳定。
深入实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专项行动,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,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,支持金融机构为乡村振兴领域提供信贷支持。同时,完善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等社会力量投入乡村振兴的举措。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,撬动金融资本、社会力量形成投入合力。
《方案》提出,强化协同联动。促进政府投入、金融支持、民间投资协同发力。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对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担保支持,加快健全各级农业融资担保平台,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挥积极作用,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担保服务。
《方案》强调,健全工作责任体系。实行中央统筹、省负总责、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,压实地方政府乡村振兴投入责任,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,形成工作合力。发挥规划对农业农村投资的引导和规范作用。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效能,精准做好融资辅导和金融支持。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投入统计工作。同时,坚持从实际出发,加大乡村振兴各类要素保障力度,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。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,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,大力培养乡村实用人才。
《方案》还提到,健全乡村振兴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和资金全链条监管体系,及时排查风险隐患、堵塞管理漏洞、提升监管效能,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,做好政策和项目信息公开,切实防范挤占挪用、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。